一、办理依据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公布《国家职业资格目录(2021年版)》的公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技能人员职业资格证书发放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发〔2018〕42号)第五条:证书持有人遗失证书申请补发或因境外就业申请换发证书,所持证书的职业(工种)在《目录》内的,由原证书颁发机构负责审核办理,补发或换发的证书使用原证书编码并在备注栏内注明;职业(工种)不在《目录》内的,不再补发或换发证书,改由原证书颁发机构出具书面证明,载明原证书详细信息。
二、办理说明
申请出具证明范围:辽宁省、各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颁发的证书,且可在技能人才评价证书全国联网查询(zscx.osta.org.cn)或辽宁省技能人才评价工作网()上查实。(2000年之前颁发的手写老证书不在办理范围)
三、办理流程
考生本人自行对照证书编码规则(附件1)了解所持证书颁发单位,本着谁发证谁负责原则联系相关单位进行办理。
省本级证书办理流程如下:(所持证书编号第5、6位为00)
所需材料:
1.本人身份证正反面照片;
2.登录技能人才评价证书全国联网查询(zscx.osta.org.cn)或辽宁省技能人才评价工作网()查询到本人证书信息并截图。
3.证书原件照片。(境外就业及原证书信息错误需提供)
具体操作步骤:
1.将上述材料发送至省中心邮箱lnjnjd@163.com(辽宁技能鉴定首字母缩写)。
2.邮件主题注明具体办理业务。如:证书丢失补证明、出国换证补证明、证书错误信息更改补证明。
3.邮件中留下有效邮寄地址、收件人姓名、联系电话等。
我中心将在三个工作日内受理申请,五个工作日内出具证明并寄出,邮费由申请人到付承担。省本级(省中心)证书证明,如考生在沈阳可自取。自取考生请提前拨打电话确认证明是否已经出具完毕,联系电话:024—22955579、024-22955269。
各市颁发证书的办理方式根据各市实际情况而定,可拨打联系电话进行咨询。各市受理地点、联系电话及办公地址详见附件2。
附件1
职业资格证书颁发机构说明
为便于考生区分所持职业资格证书颁发机构,现将职业资格证书编号前六位数字的代表意义做出说明。
例如证书编号为:1807000000103353
第1、2位为年份代码,18代表2018年;
第3、4位为省份代码,07代表辽宁省;
第5、6位为市级代码,00代表省本级。
有关市地代码对照表(第5、6位)
市地 | 代码 | 市地 | 代码 |
省本级 | 00 | 营口 | 08 |
沈阳 | 01 | 阜新 | 09 |
大连 | 02 | 辽阳 | 10 |
鞍山 | 03 | 铁岭 | 11 |
抚顺 | 04 | 朝阳 | 12 |
本溪 | 05 | 盘锦 | 13 |
丹东 | 06 | 葫芦岛 | 14 |
锦州 | 07 | 营口自贸区 | 18 |
附件2
省、市开具证明单位联系电话及办公地址
单位名称 | 地址 | 联系电话 |
辽宁省人事考试中心 | 沈阳市和平区太原北街2号综合楼b座 | 024-22955229 |
沈阳市就业和人才 服务中心 | 沈阳市大东区大北街48号劳动大厦 | 024-22899056 |
大连市就业和人才 服务中心 | 大连市沙河口区联合路100号 | 0411-39997593 |
鞍山市人力资源和 就业服务中心 | 鞍山市铁东区莘英路899号 | 0412-5517323 |
抚顺市就业和人才 服务中心 | 抚顺市顺城区裕城路39号 | 024-58303002 |
本溪市人力资源 服务中心 | 本溪市明山区胜利路68号 | 024-47133169 |
丹东市人事考试 服务中心 | 丹东市振兴区滨江西路6号 | 0415-3105175 |
锦州市人力资源和 社会保障服务中心 | 锦州市太和区锦绣天第e区36-114号 | 0416-5055900 |
营口市人事考试 办公室 | 营口市西市区青花大街西28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大楼 | 0417-2980365 |
阜新市就业和人才 服务中心 | 阜新市细河区中华路79号 | 0418-2263396 |
辽阳市就业和人才 服务中心 | 辽阳市白塔区南顺城街6号 | 0419-2128080 |
铁岭市职业技能 鉴定中心 | 银州区南环路30号 | 024-74568967 |
朝阳市职业技能 鉴定中心 | 朝阳市双塔区朝阳大街三段112号劳动大厦 | 0421-2638977 |
盘锦市职业技能 鉴定指导中心 | 盘锦市兴隆台区石油大街176号 | 0427-2660558 |
葫芦岛市就业分中心技能鉴定科 | 葫芦岛市龙湾大街甲1号 | 0429-3156089 |
中国(辽宁)自由贸易试验区营口片区管理委员会职业技能鉴定中心 | 营口市西市区澄湖西路89号 | 041-6655043 |